南华工商学院,业务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教育厅,经国家教育部备案,学院行政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总工会,是广东省总工会于1993年报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。在广东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基础上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。南华工商学院,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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